我喜歡雨天。
並不是因為我總是當個異類與反骨的孩子。
我故意選擇喜歡雨天。
像選擇喜歡兄弟象而不是統一獅。
或是我想說我很酷,我選擇喜歡黑色那樣。
雨天,總是讓我冷靜。
或許是因為他把我困在家裡。
雨天,總是讓我平靜。
或許是他也沖刷掉我大起大落情緒的痕跡。
雨天,總讓我善於書寫。
或許是他敲擊著萬物的聲音喚起了生命。
就算我覺得撐傘很麻煩,也不會拒絕在雨天外出。
天氣是這樣的,有晴有雨,這就是地球的風貌現象。
我在他給予我的空間中生活,便去欣賞他有晴天也有雨天。
就算我覺得下雨很不方便,也不會咒罵他任何一句話。
我說不出口「我討厭雨天」。
總覺著這樣也是一天。他有他要表達的。
沒有理由要討厭。
而我該去找跟他共存的方法。
因此我可以居住在那個一年下雨9個月的Eugene
像雪的小點、細細的米線、霧狀的布簾。
我們不打傘,穿著足以對抗小水的外套,漫步過這小鎮。
也因此,我心褂念著,那個每天給我最愛的雨天的小鎮。
雨天,我喜歡你。
謝謝你的來臨,讓我可以專注在我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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